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男子携3公斤毒品闯关被抓 称自己不知情

www.fjsen.com 2013-06-16 1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廖姓街友从境外携带3公斤多海洛因,遭羁押起诉,法院审理时,他下跪喊冤“不知谁把毒品放进行李箱”,法官以他前4次出境都没带毒品,准予责付,检方认太离谱,如事后都说不知情而轻纵,将是大灾难。

检方调查,廖姓男子(39岁)去年10月19日,被贩毒集团利诱到境外跑单帮运毒,在境外一名大陆籍男子带了一个行李箱,声称是燕窝,托他带回台湾给“刘先生”,3天后他返台,夹层内被搜出3公斤多海洛因,遭检方羁押起诉。

法院开庭时,廖姓男子下跪喊冤“不知里面有毒品”,“如果我运毒,就判我死刑”,法官以廖前4次出境都未带毒品,无法认定他“明知有毒品而携入”,裁定责付。

检察官指出,廖姓男子接受免费旅游招待,有吃有喝有玩,每次还有2到3万元(新台币,下同)报酬。

检方指出,运毒集团物色新的“交通”,都会先测试安全,第一次夹带少量毒品(通常是300到500克),成功后增加重量,一次带3公斤多,显然不是第一次,法官认为“前4次都没有运毒”,在检方的看法则是“前4次都没被抓”,将起诉买机票等人员,左证廖运毒“看法官怎么判”。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