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菲律宾官员称可能起诉枪杀台湾渔民的海警队员

www.fjsen.com 2013-06-08 09:10  张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菲律宾国家调查局7日称,涉及枪杀台湾渔民事件的菲律宾海岸警卫队队员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

5月9日,台湾渔船“广大兴28号”在台、菲重叠经济水域内遭菲律宾公务船上的海岸警卫队队员枪击,65岁船员洪石成中弹身亡。菲国家调查局副局长门德斯7日向媒体透露,菲国家调查局仍需要等待一些“其他证据”,以便完成最终的调查报告并提出建议措施。他提到,要把台湾调查人员用中文撰写的法医及弹道检验报告翻译成英文并认证,“如果我们要针对涉案的海岸警卫队队员提起指控,就需要把这些文件认证,以便法庭采纳”。

门德斯称,菲国家调查局想要拿到台湾调查人员从被枪击台湾渔船上找到的弹头,同时弄清台湾调查人员是否有记录能证明造成渔民死亡的枪械是谁持有。“如果有庭审的话,不向法庭出示这些弹头,案件就无法向下进行。”

菲国家调查局完成报告后会先交给司法部长德利马,由德利马呈报给总统阿基诺。菲司法部长德利马此前曾表示,菲当局下一步将根据国家调查局报告建议采取行动,如果报告建议对海岸警卫队相关人员提起检控,菲律宾会根据本国法律进行。不过,门德斯7日未直接说明菲国家调查局能否在下周就把报告提交给司法部长德利马,仅强调“报告起草进度取决于所需文件何时到位”。

菲律宾政府与台湾当局目前正在就台湾渔民遭枪杀事件进行“平行调查”,双方均仍未对外发布调查结果。台湾调查人员6日重回马尼拉与菲调查人员会面。据称,双方就各自调查结果进行了讨论。 (记者 张明)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