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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覆议如何处理 王金平:照程序走

www.fjsen.com 2013-06-07 15: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今(7)日为“会计法修法”引发争议向台湾民众致歉,并要求“行政院”提起覆议,对此,“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目前还无法估计覆议案是否会影响到原订13日召开的“立法院”临时会议程,“立法院”将等“行政院”提出覆议后,召集朝野协商,讨论后续处理方式。

马英九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案,在上周五、5月31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后,“这几天我看到社会各界对此有不少的批评与责难,我对此深感不安,经过这几天沈淀与思考后,我认为该案修正过程中,确实存有不少争议,造成社会观感不佳,伤害对执政团队的信任”。

马英九指出,整个“修法”过程,包括民意代表等人员不当使用公款的除罪化,以及“修法”的时候法条漏字疏误等等,执政党确实是思考不周,也违背社会大众的期待,“这点包括行政团队、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以及我本人都应深自反省跟检讨”。

马英九并要求“行政院”应提出覆议,他强调,“行政院”覆议的理由,是认为民意代表等人员,不当使用业务费等不法的标准,应该跟教授等人员一样,要有公款公用、公款私用的区分,否则有违平等原则,因此“行政院”认为有窒碍难行之处,今天举行记者会,就是要跟大家说明行政团队的立场”。

由于“立法院”将在13日到27日召开临时会,对于外界关心后续议程,王金平表示,因为不知道“行政院”何时会正式提出覆议案,因此还无法确定是否会影响原订13日将召开的临时会议程,“现在决定要覆议,覆议提出来,‘总统’核可以后,我们就依照程序走”。

依照“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行政院”提出覆议案后,“立法院”应于15日内做成决议,如为休会期间,应于7日内自行集会,并于15日内做成决议。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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