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通过酒驾新标准 刑度最重10年
www.fjsen.com 2013-06-01 09:44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华夏经纬网6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昨天修“法”通过酒驾新标准,呼气酒测值由0.55毫克下修到更严格的0.25毫克,未来只要喝半瓶红酒或两罐啤酒还骑车、开车者,恐吃2年以下的牢饭。此外,未来酒驾撞死人最重可关10年、致重伤者7年,肇事后逃逸者7年,刑度全变重。 据报道,去年发生“叶少爷”酒驾致人于死事件,加上联合报系愿景工程推出“公路正义”专题,酒驾肇祸问题引发行政部门及“立委”关注,纷纷提出加重刑度修“法”草案。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治医师曾御慈日前遭酒驾男子撞伤脑死,驾驶肇逃引发批评,未来类似案例都将重罚。 依新修正“刑法”,未来驾驶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就视为酒驾“不能安全驾驶”,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 酒驾致人于死刑期,由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致重伤者,刑期由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提高为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肇逃者刑期,则由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日前在“立院”审查此案时,有“立委”质疑,民众是否吃一锅姜母鸭酒测值就会超标?对此,台“交通部”表示,除非“吃姜母鸭时搭配喝酒”,否则不会发生超标情况。 本次修“法”亦通过附带决议,因各地地检署对酒驾累犯发监标准不一,以致少数人利用法规漏洞,移转管辖躲避刑责。为有效吓阻酒驾,台“法务部”及相关单位应于2个月内统一酒驾累犯罚则标准。 据悉,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先前主张对酒驾者实施“预防性羁押”,以及“内政部长”李鸿源曾提出希望将酒驾致死由“过失致死”提高为“蓄意杀人”的想法,都未被纳入此次修“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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