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立法院”通过酒驾新标准 刑度最重10年

www.fjsen.com 2013-06-01 09:44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华夏经纬网6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昨天修“法”通过酒驾新标准,呼气酒测值由0.55毫克下修到更严格的0.25毫克,未来只要喝半瓶红酒或两罐啤酒还骑车、开车者,恐吃2年以下的牢饭。此外,未来酒驾撞死人最重可关10年、致重伤者7年,肇事后逃逸者7年,刑度全变重。

据报道,去年发生“叶少爷”酒驾致人于死事件,加上联合报系愿景工程推出“公路正义”专题,酒驾肇祸问题引发行政部门及“立委”关注,纷纷提出加重刑度修“法”草案。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治医师曾御慈日前遭酒驾男子撞伤脑死,驾驶肇逃引发批评,未来类似案例都将重罚。

依新修正“刑法”,未来驾驶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就视为酒驾“不能安全驾驶”,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

酒驾致人于死刑期,由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致重伤者,刑期由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提高为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肇逃者刑期,则由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日前在“立院”审查此案时,有“立委”质疑,民众是否吃一锅姜母鸭酒测值就会超标?对此,台“交通部”表示,除非“吃姜母鸭时搭配喝酒”,否则不会发生超标情况。

本次修“法”亦通过附带决议,因各地地检署对酒驾累犯发监标准不一,以致少数人利用法规漏洞,移转管辖躲避刑责。为有效吓阻酒驾,台“法务部”及相关单位应于2个月内统一酒驾累犯罚则标准。

据悉,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先前主张对酒驾者实施“预防性羁押”,以及“内政部长”李鸿源曾提出希望将酒驾致死由“过失致死”提高为“蓄意杀人”的想法,都未被纳入此次修“法”范围。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