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菲律宾海防队:台湾渔船案发生地存有争议

www.fjsen.com 2013-05-29 1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5月29日电 菲律宾海岸防卫队发言人巴里罗(Armand Balilo)28日表示,台湾“广大兴28号”渔船遭射击事件的发生地点存有争议,相较于早先声称发生在菲国海域,说词出现微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广大兴28号”渔船案台湾调查团28日下午赴马尼拉港口区,勘验菲方执法人员开枪射击“广大兴28号”渔船时所乘的渔业局编号3001巡逻艇。

巴里罗在菲律宾海岸防卫队总部回答采访媒体询问时说,事件发生地点“有争议,就让菲律宾国家调查局来判定”。

他补充说,海岸防卫队也就此案进行内部调查,结果已快要出炉。

菲律宾海岸防卫队在5月9日案发后,一直坚称事发地点为菲律宾海域,而台湾方面则称是“重迭海域”。

但就事件发生位置而言,海岸防卫队曾表示双方公布的坐标差不多。

巴里罗并称,涉案的海岸防卫队人员目前仍被禁足于海岸防卫队总部,只要菲方律师不反对,海岸防卫队将同意他们接受台湾调查团讯问。

他重申,涉案人员已被解除(relieve)职务,渔业局编号3001巡逻艇现已由其他海防队人员接掌。

台湾调查团下午在肇事巡逻艇上查看了涉案人员放置枪械及架设机枪的位置、驾驶舱、测试船笛,并乘小艇巡视巡逻艇船身是否有任何擦撞痕迹。

巴里罗说,海岸防卫队司令官伊索瑞纳(RodolfoIsorena)已下令全力协助及配合台湾调查团,让台方能尽快完成相关调查工作。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