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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生育奖金领取门槛高 “立委”要求放宽

www.fjsen.com 2013-05-13 08:4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鼓励生育,各县市政府都设“生育奖励金”,但限制设立户籍且居住要达一定时间才能请领。台北市规定,必须“设籍一年以上”;若设籍未达一年门槛,新生儿就领不到任何生育奖励金。

北市:怕领完钱就走人 暂不考虑放宽

“立法院”国民党团书记长赖士葆和台北市议员李新近日将在“立法院”和台北市议会提案,要求不以“设籍一年”为唯一条件,只要“设籍”或“实际居住满六个月”,即可领取生育奖励金。但台北市民政局表示,暂不考虑修正给付门槛,但特殊个案可另外讨论认定。

台北市生育奖励金全台最高,有两万元新台币,但规定也很严,“设籍并实际居住本市一年以上”。设籍时间以父或母最后迁入北市日起算至新生儿出生日止。

有新生儿家庭迁入北市只差两、三天就满一年,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即拒绝发给生育奖励金,原户籍地的奖励金也因已迁出而落空。

林先生、林太太户籍分别设在原出生地的高雄市和新北市,十几年来都在台北市就学、工作。去年八月,夫妻在台北市购买自用住宅才迁户籍,今年三月林太太生产,却因改户籍到小朋友出生才八个月,申请“台北市生育奖励金”碰壁,连新北市、高雄市两地生育金也无法领取。

“母亲怀胎只有十个月,生育奖励金竟规定设籍一年?”林先生说,没有人会为了领两万元就生个小孩,质疑规定不合理。

台北市民政局长黄吕锦茹说,设门槛是怕有民众迁户口,领完两万元就走人,当初制度设计时,已审慎讨论、多方考量,就算是单亲、未婚生子也可领,暂不考虑修正给付门槛;但若因不能归咎于个人的不可抗拒因素,如住院、离台等,父母没来得及在出生六十天内办理出生登记,可就个案来讨论。

也有台北市民反对放宽生育奖励门槛。北市三十多岁的许小姐曾领取生育奖励,她说,若再放宽,“大家岂不都到北市来生孩子领钱?”

许小姐表示,因北市福利比较好,她有一位新北市的朋友到北市租地下室小房间,晚上还特别到租屋处吃便当,只为了让邻居瞧见她“出没”,市府人员访查邻居时,可以证明她有居住,顺利领到生育补助。

台北市民政局统计,去年北市有两万九四九八名新生儿,申请生育奖励金核准的就有两万七九七四人,约占94.8%。有1500多人因资格不符未领,或不想申请。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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