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台湾犯罪者远走大陆:回台湾坐牢比流浪大陆好

www.fjsen.com 2013-05-05 12:23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台湾犯罪者远走大陆:回台湾坐牢比流浪大陆好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台湾许多犯罪者为避牢狱之灾远走大陆,绝大部分在金钱耗尽后,流落异乡,成为背着案底的“台流”,这些人的下场不是被逮就是向大陆公安投案。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以来,至少有240人循此管道被遣返台湾。

台当局“刑事警察局侦查科科长”颜旺盛指出,自2009年6月25日《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以来,台湾方面至少向大陆公安部提供570多名通缉犯的数据。当然,潜逃到大陆的台湾通缉犯不只此数,当“刑事警察局”掌握确切线报,才会向大陆公安部门请求协助。

根据各县市警察局汇整到“刑事局”的情资,算得上是“上轿”(意指颇具分量)的通缉犯,往往带着大笔金钱潜往大陆,在沿海一带做生意,开赌场、KTV、桑拿等;也有些根本没钱,就是到大陆投靠兄弟,“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最后只能主动向大陆公安投案。

对主动投案的通缉犯,台湾警方都要求他们自己买机票回来,回台到了机场,再由境管部门解送归案。有少部分人真的没办法了,连家属都不理会他们,“刑事局”才动用公款派人去带回来。

负责对口福建省公安厅的侦查科两岸组警务正苏信雄表示,在福建的台湾通缉犯很多,但这些人居无定所,大陆公安不见得都能抓到,如果台湾通缉犯主动向公安局投案,两岸就启动征信机制,先互传指纹卡、照片口卡,确认身份后,才接受返台投案。这类“台流”都是在大陆已走投无路,才会乖乖束手就缚。

苏信雄就遇过很可怜的通缉犯,潜逃大陆多年,罹病无钱就医,家人对他早就死心,不理不睬,这种通缉犯被抓回来时,面有菜色,浑身上下一毛钱也无,回台坐牢,都很庆幸能活着回来,觉得在台湾坐牢都比在大陆流浪好。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