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蓝营呼吁民进党“救救台湾人”遭拒 批其不人道

www.fjsen.com 2013-05-03 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5月3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国民党在台立法机构党团今日上午召开记者者会,呼吁民进党应该支持“传染病防治法”修法,党团副书记长林德福说,媒体若有错爆应该要善尽更正的责任,“立法委员”苏清泉更说,据他了解,“是民进党的高层说不能签”,呼吁民进党高层“救救台湾人,放台湾人一马”。

根据去年12月10日初审通过的条文,台湾卫生部门在草案中第九条增订,利用传播媒体发表传染病疫情讯息,若有错误、不实,导致严重影响整体防疫利益或有影响之虞,经主管机关通知后,应立即更正等条文规定。

林德福说,事实的报道是媒体的天职,善尽查证义务也没错,民进党认为相关条文箝制新闻自由,但是相关条文只有媒体误报不更正才要接受裁罚,并不是针对媒体。

苏清泉则呼吁民进党“救救台湾人”,他说,据他的了解,是民进党高层说不能签“传染病防治法”修法,但是台湾在防治H7N9上的作为已经超过WHO规范,“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非常重要。

他质疑,部分媒体甚至专家学者大肆用恐吓、爆料传播H7N9,“几乎人传人、可能人传人、差一步人传人,我不知道这些人后面动机是什么,是不是被人利用了?希望民进党高层救救台湾人,放台湾人一马!”而且这次修法一共有11条,只有第9条讲到媒体,但是民进党高层却用这条拒绝签字,“非常不人道!”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