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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邻居47岁妇人为“老妇” 台女子被判公然侮辱

www.fjsen.com 2013-05-03 09: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林姓女子截取住家监视器画面,将邻居苏妇影像翻制照片后写上“苏姓老妇、速速退散”,张贴在自家庭院;法官查出苏仅47岁并不老,而“速速退散”指驱赶不祥之物,二审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林女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

苏妇表示,该案民事部分和解后,对方又在住家前重装监视器,仍把镜头对向左邻右舍,让她感觉隐私被侵犯。邻居和睦要拿出诚意,将保留相关法律行动。记者访查林姓住户,按电铃没有回应,无法得知林女看法。

判决指出,林女与苏妇是斜对门邻居,林女在住处庭院围墙上装设两具监视器镜头,镜头范围涵盖苏妇家门,苏妇要求林女调整监视器角度,双方不和睦。

去年四月七日凌晨,林女从监视器画面截取苏妇照片,写上“苏姓老妇、速速退散”等红色文字,制成A4纸告示,张贴在住处庭院、客厅外墙,经过林家都可看见告示。

台中高分院认为,苏妇47岁,依社会经验属中年人,未达年老阶段,苏妇不论穿着、身形与打扮也未显老态,认定林女刻意贬抑苏妇,且一般人可从栏杆及门缝看见告示,符合公然侮辱要件。

林女辩称,“我张贴的位置并不属于公共场所,措辞并非在侮辱,是希望苏妇不要窥视我家活动”,还说“比我大的都是老妇”。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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