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男子将妻铐手绑身及嘴塞裤袜 法官认“小事”轻判

www.fjsen.com 2013-05-01 0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湾彰化洪姓男子常动手打妻子,妻子吓得声请保护令,未料洪姓男子竟变本加厉,拿手铐铐住她的双手,还用铁链将她绑在马桶,甚至以裤袜塞住她的嘴防止求救。彰化地方法院法官29日轻判洪某3个月徒刑,遭批“到底有没有同理心!”

判决指出,洪某(27岁)和妻子育有一子,去年两人经常大吵,他对她动粗,她只好离家并声请保护令。去年11月,法官传唤两人开庭后,他要她回住处拿衣物,却趁机对她下药,导致她意识不清、手脚无力,想离开又被五花大绑,花了2个多小时才挣脱。

检方依法起诉洪某,未料法官认为“事小”,只依妨害自由罪判刑3月,遭妇女团体批评“搞不清楚状况”。彰化地院回应,法官认为本案件很单纯,被告一时冲动才触法,为给改过自新机会,才会从轻量刑。对此,检方表示,将等收到判决书再决定是否上诉。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