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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涉台小动作不断 利用钓鱼岛问题分化两岸

www.fjsen.com 2013-04-30 08: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台日”协议屡遭疑 日本政府面临压力

自“台日”渔业协议签署以后,无论是在日本国内,还是台湾岛内,都引发争议。

日本冲绳县副知事高良仓吉12日前往首相官邸会晤官房副长官杉田和博,抗议日本政府与台湾地区签署有关钓鱼岛列屿附近海域渔业权的协议。

冲绳县石垣市市长中山义隆17日也前往首相官邸拜会官房长官菅义伟,要求政府支援当地渔业从业者。

25日,冲绳县知事仲井真弘多前往内阁府会晤冲绳北方担当相山本一太,称政府越过当地直接签署协议的做法欠妥,“对此感到强烈愤慨”,要求日本政府修改协议。

在冲绳县,不少渔民担心该协议会导致金枪鱼等的捕获量减少或是与台湾渔民发生纠纷。

“台日”渔业协议的签署,对台湾渔民有一定益处,但其中也隐藏着“雷区”。台湾基隆区渔会理事长游日兴透露,在海上作业,会有模糊地带。倘若渔民在可作业的区域放流渔网,但渔网顺潮流漂过“界线”,那该如何是好?

台湾中华保钓协会理事长谢梦麟表示,“台日”签署渔业协议,形同日本“拥有实质管辖权”,保钓未来还是要登岛。

世界华人保钓联盟会长、台湾中华保钓协会秘书长黄锡麟日前称,为了凸显“台日渔业协议”的荒缪,他已备妥新保钓船,将在不日内出海直奔钓鱼岛“打鱼”保钓,至于要保钓到什么程度,要视现场实际状况而定。

台媒认为,渔业协议仍存在若干盲点,尤其是日本迄今未公开承认钓鱼岛主权存有争议,只同意区分对待主权与海域管理权问题,虽允诺与台湾共同管理钓鱼岛周边海域,但极可能会要求订定台方渔船捕获量的上限。“日台”搁置了“主权争议”,却未解决“主权”的问题,渔权管理机制也待厘清。

香港《文汇报》援引专家的话说,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台湾地区与日本签署的这样一个渔业协议,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强制效力的。未来如果日本感觉到形势发生变化的话,可以完全通过某种形式的解读,使得现在台湾地区获得的这些既得利益全部化为泡影。

捍卫领土主权 两岸责无旁贷

从去年日本单方面将钓鱼岛“国有化”之后,两岸联合保钓的呼声一直受到关注。

今年1月24日,台湾保钓渔船“全家福号”前往钓鱼岛,准备送妈祖神像上岛供奉,期间两岸海监船与海巡船第一次在钓鱼岛周边碰头,则被认为是两岸联合保钓的“一个很好的开端”。

对此,台湾媒体刊文称,台湾“海巡署”船舰在护渔过程中与大陆例行出海保钓的海监船“不期而遇”,形成两岸联手对抗日本之势,若能运用灵活策略,震慑日船骚扰,更能彰显台湾方面保钓的正当性。

台湾中华保钓协会秘书长黄锡麟说,“我们两岸民间联手保钓已经进行很久了,从2003年一直到现在。目前,民间的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主要是看台湾当局这边要怎么做。”

港媒评论说,两岸只有合作才能真正维护中华民族的领土和主权完整,对日本形成有效的制衡,从而更好地维护两岸在钓鱼岛海域的渔业权益。在维护钓鱼岛主权、渔权的问题上,两岸应以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为重,协调步伐,一致对外,千万不要因蝇头小利被日本分化。

港媒称,台湾方面无惧恶劣海象和日方蛮横阻拦,频频出海保钓和护渔,值得肯定和称赞,但有勇也须有谋,单凭台湾方面一己之力,并不足以与日本政府抗衡,两岸联手才是正道。(完)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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