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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企业用盗版软件 员工恐要担刑责

www.fjsen.com 2013-04-28 15: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BSA台湾软件联盟提醒在各公司的员工,不要以为用盗版软件,只有企业老板会受罚,员工一样会遭起诉、担刑责。

BSA台湾软件联盟表示,根据全球BSA的软件盗版案件历史数据,遭起诉的被告,有高达1/3的比例是员工;显示倘若企业使用盗版软件,员工也得视其行为负担刑责。若涉及非法重制,依著作权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75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

BSA呼吁企业员工,倘若发现公司使用盗版软件,或雇主要求使用盗版软件,绝对不该闷不吭声配合,应该挺身而出要求老板使用正版软件,保护自身权益、远离刑责风险。

BSA台湾软件联盟共同主席宋红媞表示,许多企业员工因为公司没有编列足够预算采购合法软件,要求员工“自行解决”业务所需的软件需求,员工因而安装盗版软件,使得企业因使用盗版软件遭查缉时,不但雇主遭到起诉,实际非法重制软件的员工也遭殃被告。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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