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高雄捷运上演“活春宫” 女主刚满18男主是网友

www.fjsen.com 2013-04-23 15: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捷车厢上演活春宫?!近日引发媒体大肆报道,最新讯息显示,高雄捷运警察已经找到事件女主角,女方坦承“自己就是当事人,男方则是网友”,但尚无法确定活春宫是否真实在高捷真实上演。

《中广新闻》报道,“事件女主角为成年、18岁女高三学生”;女方到案表示,“男方并不是高雄人,住在北部,两人则为网友关系”;但针对活春宫是否就在高捷上演,仍无法得知。

事件男主角方面,社交网站噗浪(Plurk)上曝光的一则声明,疑似是由男方亲自发出,他称“当天为友人之外拍活动,该活动结束后搭乘捷运欲返家休息并整理照片,在身心稍微疲累之状态下,途中开始上演起‘吃香肠'之戏码,直到友人快抵达她该下车之车站时才停止。”

对于整起事件,高雄捷运警察队长王仁立表示,通过网络流传的影片,初步认定当事人可能触犯“公然猥亵罪嫌”,将移请检察官侦办。另外,也将尽快通知影片中男子到案说明。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