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炸弹案催生台反恐“立法” 草案3个月内端出
www.fjsen.com 2013-04-19 07: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天针对高铁炸弹案等重大社会治安事件进行专案报告,“内政部长”李鸿源(左)及“法务部长”曾勇夫(右)均获得“立委”的赞赏,肯定检警迅速破案的能力。 东南网4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李炸弹案引发“立法委员”关切,昨天在“立法院”质询各部会“台湾有没有反恐机制?”要求各“部会”尽速制定反恐及救灾标准作业程序;“法务部长”曾勇夫允诺三个月内端出修正版的反恐怖行动法草案。 曾勇夫指出,“法务部”早在2003就拟定“反恐怖行动法草案”,送“行政院”会通过,2007年提交“立院”审议却未排入议程;经过这几年,时空背景有变,将重新搜集资料研议,是在“刑法”纳入反恐条款或再推出“反恐怖行动法”。 “法务部”2003年版的草案,个人或组织基于政治、宗教、种族、思想或其他特定信念,意图使公众心生畏惧,从事计划性或组织性杀人、重伤害、放火、投放爆裂物或破坏电子或能源或资讯系统,或放逸核能、放射线、投放毒物毒气或病原体,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罚之。 “立委”谢国梁、蔡正元质询认为,因炸弹未爆仅犯未遂罪,嫌犯可能关几年就出狱,不符社会期望,建议未遂犯应加重刑责并制定反恐“专法”,或在“刑法”185条妨害大众往来安全罪,增加“在大众运输工具放炸弹、毒气者,唯一死刑。” “国安局”副局长王德麟表示,高铁炸弹案属特殊重大案件,目前台湾没有列管恐怖组织,他认为是单一事件。 “立委”薛凌质疑台反恐预算太少,指美国每年编列的反恐经费是1兆3千亿元(新台币,下同),台湾“国安局”仅编780万,如何有效反恐? 王德麟解释,780万是“国安局”统筹反恐的情报费,不是执行费用;“警政署副署长”林国栋答复,依“行政院”“国土安全办公室”规划的反恐任务分配,“警政署”执行反恐任务,目前每年编列5亿5千万元,每年都有反恐演练。 关于疏散旅客时机,“立委”尤美女、陈欧珀都认为疏散太慢,“交通部”政务次长陈纯敬答询,确实太慢,应在发现第一时间即疏散,将于一个月内提出检讨报告。 不过“立委”赖士葆、廖正井对检警迅速侦破炸弹案,表示要给检警按个赞。马英九也到“警政署”颁破案奖金给有功人员,表示这么短时间破案,值得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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