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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请同乡帮助自杀 骗保救子酿悲剧

www.fjsen.com 2013-04-16 15:17  黄少宏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1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自杀骗保典型案例——台湾籍男子黄居成因帮助他人自杀骗保,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黄居成和被害人蔡建兴(男,殁年46岁,台湾省高雄市人)是朋友关系。去年初,蔡建兴因生意失败、负债累累,且儿子患病急需医药费,便找到黄居成商量帮忙骗保事宜。同年1月4日,蔡建兴在高雄市找到黄居成,商定由黄居成先到东莞市厚街镇寻找合适作案地点,蔡建兴在离开台湾时购买高额旅游保险,双方在厚街镇会合后,黄居成将蔡建兴杀害,然后伪造犯罪现场以骗取保险金。当晚,黄居成只身来到东莞市,后选择厚街镇新塘村康乐南路凤山公园为作案地点。

次日,蔡建兴乘飞机从高雄市转道香港来到东莞厚街,并购买赔偿金额高达1800万元新台币的意外伤亡旅游保险。

同年1月6日22时许,黄居成和蔡建兴在事先约定地点汇合后,乘坐出租车到凤山公园附近。下车后,黄居成和蔡建兴步行到凤山公园水泥桥,蔡建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鞋带、胶带、塑料袋等工具,在蔡建兴的配合下,黄居成先用鞋带及胶带将蔡建兴的双手反绑,然后用胶带缠住蔡建兴的口鼻,再用塑料袋套住蔡建兴的头部,并用胶带缠绕,伪造抢劫现场。蔡建兴被缠绕后呼吸困难,黄居成朝蔡建兴的背部踢了一脚后逃离现场。次日上午8时许,蔡建兴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居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黄居成是经被害人蔡建兴同意,并在被害人蔡建兴的配合下将其杀害,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王创辉 何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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