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蔡正元提反恐条文 欲提大众运输放炸药处死刑

www.fjsen.com 2013-04-16 09: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台湾高铁日前被放置汽油弹,蔡正元将提案“修法”,在大众交通工具放置杀伤力炸药等,最高可处死刑。(取自蔡正元脸书)

东南网4月16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台湾高铁日前被放置汽油炸弹,台安全部门都表示不排除恐怖行为。国民党“立委”蔡正元昨天发布新闻指出,他将提案,修正“刑法”第185条之5,增加“反恐法律”。为打击恐怖犯罪,凡放置具杀伤力之炸药、爆裂物或毒气之装置于高速铁路、捷运系统车厢或车站内、航空机或航厦内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蔡正元表示,外国恐怖攻击事件频传,其中美国911事件,更造成3113人死亡或失踪。近年台湾少数恐怖份子仿效炸弹客,在大众交通运输系统上放置爆裂物的事件层出不穷,造成人民高度恐慌。

蔡正元也说,鉴于台湾人通勤习惯改变,搭乘大众交通运输系统通勤人数与日俱增,去年高铁一年共超过4千4百万人次搭乘,今年每月平均也有近400万人次搭乘。但台湾现行“刑法”公共危险罪仅有针对“劫机犯”有处以死刑的规定,没有针对在密闭的高铁、捷运、航空机上放置炸弹者处以死刑的规范,基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恐怖犯罪,确有必要将上述恐怖份子,处以最高刑责。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