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火车和民意代表同遭炸弹威胁 纸条署“马英九”

www.fjsen.com 2013-04-15 12: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行李炸弹案 掌握弃车者

行李炸弹案项目小组以车追人,昨天(14日)掌握12日弃车现场最新画面,有两人走下厢型车共推一大一小的行李箱到柜台,其中一人跛脚,但不是赖姓兄弟,们他表示车子要停到19日返台当天,随即搭接驳车到第二航厦。项目小组分析两人就是炸弹客,且可能已经出境。

项目小组昨天清晨先从台中市大里区带回做案厢型车车主赖姓男子及他弟弟,两人提出不在场证明,检警已确认他们只是歹徒购买做案车辆的人头;检警并找到中介车辆买卖的施姓男子,也排除他涉案。

据了解,施姓男子已说出购车者的身份,但购车者并非炸弹客,检警查出这名购车者就是受炸弹客委托,找施姓男子代为寻找人头买车。

行李炸弹客12日在高铁及“立法委员”卢嘉辰新北市服务处放置行李炸弹后,驾驶银色厢型车逃逸,项目小组调阅监视器画面,锁定犯案车型及车号。

警方以车追人,确认厢型车行踪最后消失在新北市、桃园县交界处,紧急动员两地警方找寻厢型车;警方并确认车主是领有残障手册的赖姓男子(52岁,有伪造文书、窃盗、组织犯罪前科)。

昨晨六时许,警方带回赖姓车主及他弟弟(49岁,妨害兵役前科),两人否认制作炸弹摆放;哥哥表示案发当天他在中部开出租车赚钱,弟弟说在家睡觉,警方初步认定两人不在场证明属实,案发当天没有北上。

由于赖姓男子表示数周前有人向他借残障身份买车,警方从他口中进一步确认买车者身份。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