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会”通过草案:海协会可在台设办事处
www.fjsen.com 2013-04-12 09:27 吴生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12日讯(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吴生林 文/图)争取实现 “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这是马英九多次重申的未来三年多任期内两岸政策的三大重点之一。昨天上午,台湾“行政院”举行“院会”,通过了“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条例草案”,给海协会赴台设立办事处赋予“法源”。此草案还需要函送台湾“立法院”审议通过才能正式实施。 在随后的“行政院院会”说明会中,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张显耀受邀到现场对草案进行说明。 张显耀表示,海协会来台设办事机构的“法源”是依据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法律定之。“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条例草案”共设11条内容。草案规定,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经主管机关许可,可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依条例许可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派驻或雇用人员,需经主管机关同意。主管机关许可大陆赴台设立分支机构时,应该注意是否符合双方利益、对等原则。 至于海基会赴大陆设办事处的办法,张显耀表示,台当局正在研议当中,不过,依海基会组织章程,可设海外分支事务所,陆委会也有相关规定。张显耀说,两岸两会互设的分支机构具有经贸、文教、交流、联系和急难救助等功能,两岸两会接下来将进入业务沟通阶段,他们会积极争取让两会互设的分支机构具有核发旅行文件等办证的功能。 有记者询问两会互设办事处的数目、地点、人员、层级,张显耀则透露说,海基会在今年1月底与3月中旬,两次与海协会进行非正式协商,在第二次非正式协商中,两岸两会已经同意将这些内容列入两岸两会正式协商议程。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在说明会中转述,“行政院长”江宜桦指出,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是“黄金十年·和平两岸”愿景中的重要政策目标,也是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重要指标,未来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后,将有助于两岸关系的发展。 江宜桦也指示,陆委会应加强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对于外界的疑虑,陆委会也应尽速回应及说明,并就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相关事宜妥为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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