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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式过马路”:行人机动车各有“路权”

www.fjsen.com 2013-04-11 08:46  燕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台北忠孝东路上,一老人经过斑马线(资料图兰文摄)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燕子)“中国式过马路”令国人蒙羞,近来大陆许多地方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对这种交通违规行为开罚。目前北京、南京、杭州、宁波等地,都会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处以5到20元人民币罚款。不过开罚容易,实施起来可有难度。如果行人没带钱也没带身份证,交警似乎也奈何不得。那一海之隔的台湾,是怎么处理这种情况的呢?

罚款至少360元新台币

按照台湾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规定,行人闯红灯、擅自穿越车道者,处罚款360元新台币,或者施以一到两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如果行人闯的是铁路平交道的红灯,则要被罚1200元新台币。从罚款金额上看,360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近80元,显然比大陆目前的罚金要高出许多。

这样的交通违规处罚政策,施行起来若行人不配合,又当如何呢?在台北开了好几年计程车的司机黄锡鸣告诉导报记者,台湾虽然对行人路权有多方面的保护,但是也讲究“各行其道”。“行人乱闯红灯,非常危险,万一发生事故,机动车不用负责任。”老黄说,在长期宣导之下,会闯红灯的行人已经很少。如果闯红灯或乱穿车道被警察抓到,违规的行人会被登记身份,然后限期去指定机关缴罚金,逾期则要缴滞纳金。

如果违规行人不配合警察工作,台湾警察是不是就没招了呢?老黄笑着说:“一般不会。”据他的经验,台湾很多种证件上都有照片,所以没带身份证,用其他证件登记也可以。如果真的什么都没带,警察又判定必须要处罚金,那也可以到最近的派出所上警务网查证身份。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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