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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路边摊合法化”历程:蒋经国明令李登辉不准扫

www.fjsen.com 2013-04-10 08:37  林靖东 张燕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靖东 张燕娟)由一个又一个路边摊组成的夜市丛林,在体验者看来,如此多娇。但很多人忽略了,这些路边摊在成长的过程中,曾经经历过哪些风雨。

导报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台湾“路边摊”历经了三个阶段,才成就了如今合法化的国际化观光夜市。

初期:路边摊占道,形成自然夜市

实际上,在台湾很多夜市成长的过程中,都会经历摊贩占道与警察取缔的问题,但随着官方管理的介入,路边摊合法化,夜市成型。

早期农业社会阶段,夜市是由一些“贩仔”、“摇鼓担”、“路边摊”等沿街叫卖或在庙前摆摊的贩夫走卒组成,是贫苦人家谋生的出路。

“早时,夜市指专在夜间做买卖的市集,亦称为‘夜市场’,最早可追溯至唐朝,唐朝诗人王建所著的《夜看杨州市》一诗中写道:‘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是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可见唐朝便已有夜市存在。”台湾基隆市交通旅游处长王圳宏在接受导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台湾在开始使用电灯之后,才出现较具规模的夜市。有些流动夜市位于偏僻区域,照明电源由发电机供应。那时,通常都是一些卖小吃或是日用品的摊位集中在一起,形成自然的夜集市,如基隆庙口夜市、台北华西街夜市、台中逢甲夜市、高雄六和夜市等。

这样自然形成、缺乏管理的夜市,占道、卫生等问题自然不少,就如大陆现在的一些自然夜市。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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