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前台湾烟酒董事长欠钱千万被判返还

www.fjsen.com 2013-04-07 07: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4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烟酒董事长韦伯韬和友人为在大陆筹设公司,6年前向李姓男子借款1300万元(新台币,下同)逾期未还。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决韦伯韬应全还。

法院判决指出,韦伯韬与友人刘姓男子为了筹设能源公司,在大陆发展木薯加工、燃料乙醇等投资,2007年间向李姓男子借款1300万元,约定由韦男、刘男负连带清偿责任。

韦伯韬等人在还款届满后仍未还钱,李男对韦伯韬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并另对刘男声请发给支付命令,支付命令已确定。韦伯韬辩称,当初虽在合约上借款人处签名,但其实仅担任刘男的介绍人和保证人,也没有收1300万元,双方没有借款行为。

但法院认定,以韦伯韬智识程度、社会经验,不可能不明白在借款人栏位签名的意义,判决韦伯韬应依合约返还李男1300万元,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周剑)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