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大溪镇公所清理公墓 损坏民众祖坟惹争议

www.fjsen.com 2013-04-02 11:33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溪镇公所在清明节前,花费75万元新台币替美华等公墓除草,县议员陈治文受理大溪镇民简长荣等人陈情,昨天到美华公墓会勘,质疑施工人员作业粗糙,破坏公墓祖坟与墓园,希望大溪镇公所设法改善。

简长荣表示,大溪镇公所替公墓清除杂草是好意,但他前往美华公墓扫墓,发现袓坟竟遭镇公所的除草人员破坏,他非常生气,更担心对祖先不敬,日后恐有不良影响。

县议员陈治文表示,“公墓除草”虽是大溪镇公所的美意,但也应严格监督执行,毕竟“慎终追远”的传统美德中,维护祖坟的完整是后代子孙最重视、也是最基本的职责。

大溪镇公所民政课会勘后承诺,明年一定改进,至于除草工人破坏墓园损坏赔偿一事,会依当初的承包契约内容办理损坏赔偿。

县政府民政局礼仪事务科长李瑞民表示,大溪镇公所编列90万元新台币办理公墓除草经费,最后以75万元新台币最低标发包。他建议镇公所日后将价格标改为有利标,才能评选出优质厂商办理公墓除草作业。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