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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乡长涉贿被起诉 150万交保限制住居

www.fjsen.com 2013-04-02 10:2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芳苑乡长林清彬涉嫌通过“白手套”,向承揽乡公所11件工程厂商,索取回扣14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2月4日遭羁押禁见,昨天检察官依“贪污治罪条例”将他起诉;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召开接押庭后,谕令15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林清彬家人办妥交保手续后,林清彬低调离去。他遭羁押后停职,昨天被起诉并获交保,是否准予复职,县府民政局表示,收到林清彬的申请后再研议。

乡公所主任秘书洪俊郎、“白手套”陈武雄、陈尚圆父子,以及7名包商,同时被起诉。检察官认为林清彬、洪俊郎的犯行重大,建议从重量刑;陈武雄父子认罪并供出详情,建议法官减轻刑责。

起诉书指出,林清彬涉嫌前年8月开始,通过陈武雄父子,让乡公所办理发包的部分村落道路改善、王功寮二排改善、万兴排水北岸堤岸道路改善等11件工程,由特定的厂商得标,陈武雄父子收取工程回扣上缴分配,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

彰化检调去年接获检举,进行监听蒐证,今年1月4日掌握陈武雄与林清彬约在乡立图书馆停车场碰面,准备面交收取的45万元回扣,检调在现场埋伏,当场人赃俱获。

次日凌晨,检察官以另涉多件工程回扣弊案,有串证之虞声请羁押禁见,法官只同意陈武雄父子羁押禁见,林清彬以60万元交保。彰化检方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撤销原处分,发回更裁;彰化地方法院在2月4日裁定林清彬羁押禁见。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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