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复职案逆转 成首例“公惩法”停职民选首长
www.fjsen.com 2013-04-02 07: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南投县长李朝卿申请复职案大逆转。“内政部长”李鸿源昨晚宣布,将于今天依“公务员惩戒法”主动将李朝卿移送“监察院”调查,并因情节重大“依法继续停职”。这也是涉案民选首长被依“公惩法”停职的首例。 李鸿源昨晚紧急举行记者会表示,李朝卿因涉贪污案件,正由南投地院审理中,“李朝卿所涉贪污案件多属政府工程采购案,并高达一百余件,所涉案件数量多且复杂”。 李鸿源说,为确立政府扫除贪污、建立廉能政治决心,经考量各项因素后,“内政部”今天将依“公务员惩戒法”第19条规定,主动将本案移送“监察院”审查,并依同法第4条第2项规定,以情节重大继续停职。 李鸿源表示,最近民选首长被移送“监察院”调查的具体案例,就是2000年,当时的嘉义县长李雅景因八掌溪事件,经“内政部”检具相关事证后移送“监院”调查,再经“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处以申诫一次处分;“这次把李朝卿送‘监院’调查,并予停职,是没有发生过的、第一个案例”。 先前李鸿源数次接受媒体访问均表示会依法行政、依惯例处理,昨天记者也询问为何会“大逆转”?是否“行政院长”江宜桦有所指示?李鸿源解释,3月27日收到公文后,“一直压着没处理”,“内政部”也知若依地制法处理过去四个案例,“我们的转圜空间有限”,因此请法规同仁讨论后,决定依“公惩法”处理较适合,并向“江揆”报告。据了解,“江揆”昨天中午已向马英九报告。 他表示,“我们朝此方向规划已有一两天了”,但是昨天下午才定案、做出决定;拟妥几个方案后,即与“江揆”做讨论,“这样的处理方式,是我们两个同意,最适当的处理”。据了解,昨天下午五时许,李鸿源曾赴“行政院”向“江揆”报告。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4-01]涉贪南投县长获交保即争取复职 民众欲组团抗议
- [ 03-30]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案 工务处基层员工涉案不深
- [ 03-29]施明德吁马英九:劝李朝卿请长假 不要复职
- [ 03-28]李朝卿申请复职 “绿委”吁:好好去打官司
- [ 03-27]台官员贪3173万风灾救命钱 网友批:天地震怒
- [ 03-27]南投灾修工程弊案 县长等17人涉嫌受贿逾3000万
- [ 03-27]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遭起诉 蓝营低调回应划清界限
- [ 03-26]台湾南投县长李朝卿收贿3170万 检方处重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