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从女儿15岁起性侵435次 嫁人后也不放过
www.fjsen.com 2013-04-01 18: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男子化身成“狼父”,把女儿当成自己的泄欲工具,从她15岁起就开始性侵,16岁还因此产下一子;即使女儿结婚嫁人,依旧不放过她,2人因此共产下2个孩子。女儿痛不欲生,哀求父亲放她一条生路,但狼父却叫她去死。法院认定该名狼父恶性重大,认定他性侵女儿435次,判他20年徒刑。 这起狼父性侵女儿、还因此怀孕生下2子的案件,发生在高雄市。该名狼父自从2002年7月至2005年2月止,对当时就读初二、年仅15岁的女儿,带往高屏大桥附近的农田、荒郊野外和车上等,多次性侵得逞,隔年女儿还因此怀孕产下1子,该名孩子最后送到岛外,被一个荷兰人收养。 到了2006年9月女儿结婚,这名狼父仍不放过她,直到2011年6月,仍多次涉嫌在高雄和屏东等地的汽车旅馆,性侵多达435次,并于2007年又产下1女。被害人指出,她在初二时就遭就遭父亲性侵,只要反抗或拒绝就遭殴打,次数已经多到数不清。而且她泣诉父亲曾承诺18岁后就不再欺负她,之后又反悔说20岁,现在连结婚了仍不放过她,一直想控制她。 女儿受不了,某天晚上跪着向父亲求饶,父亲却叫她去死,她无法再忍受父亲长年的对待,因而跑到警局报案。该名狼父则辩称,女儿中学毕业后就到处游荡,不知跟谁生下第1个孩子,也否认第2个女儿是他的骨肉;检方进行DNA监定,证实该女婴是他亲骨肉,戳破狼父谎言,1日高雄地院依家暴、强制性交和私行拘禁等罪,判处他20年徒刑,并命其服刑前须接受强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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