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评论 > 正文

“自由经济示范区”——掌声背后需挑战

www.fjsen.com 2013-03-28 15:31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行政院”昨日公布了“自由经济示范区”的规划方案。台湾《经济日报》今日刊载社论表示,自由经济示范区成功与否的关键,不仅在于方向与格局,更在于未来的执行与落实,掌声背后还有挑战。

全文摘编如下: 

在众人期盼下,“行政院”昨日公布了“自由经济示范区”的规划方案。自由经济示范区成功与否的关键,不仅在于方向与格局,更在于未来的执行与落实。 

按照“行政院”方案,“自由经济示范区”共有五大推动策略,包括促进人、物、金流自由、开放市场、提供投资租税诱因、便捷土地取得以及建置优质营运环境。同时为求时效,将分两阶段推动。第一阶段以现有的“五海一空”(苏澳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桃园机场)自由贸易港区为核心,而第二阶段,则须待“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法”通过后,方能展开。 

这二个阶段分别有其亮点,也有其困难。其中第一阶段的特色,除在“前店后厂”概念下,延伸、扩大了自由贸易港区的功能外,更重要的是放宽开放大陆物品之进口限制。而第二阶段需要修订相关法规方能推动的自由化项目,才是自由经济示范区的真正亮点及困难所在。 

回顾当局当初提出自由经济示范区计划之目的,一是透过以先行先试的方式,开放市场、放宽限制,以创造未来加入如“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等经贸自由化机制的条件,一是扩大对陆资、陆货的开放,进一步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 

从这个角度观察,第一阶段的自由经济示范区,严格来说比较接近招商引资政策,而非自由化的示范。毕竟现有的“五海一空”自由贸易港区,原本即是属于“境内关外”的性质,进口原物料在区域内加工后再出口者,享有免征关税、货物税、营业税等优惠。如今再加入“前店后厂”,放宽区内厂商委托区外加工的空间,搭配港区周边土地取得松绑、投资租税减免等措施,强化投资效果。然而自由贸易港区无论如何扩大,毕竟受到土地大小的限制,况且“境内关外”也不可能扩大到整个岛内适用,因此固然在短期内会有增加投资、创造就业之效,但自由经济示范的功能则相对有限。 

因此本阶段令人期待的自由化,将会是对大陆农工产品的解禁。基于实质影响或心理因素考量,目前岛内仍限制超过一千种的大陆农工产品进口。在自由经济示范区的规划下,将逐步迈向待遇方向解禁。不过为了降低冲击,方案中规划将与农业加值结合,以期在开放后配合台湾优质农业加工技术后出口,争取国际市场,提升台湾农业品竞争力。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更能借由成功结合、互蒙其利的结果,化解产业界对开放产品的担忧,是第一个令人期待的示范项目。当局必须思索若是出现负面影响时的解决因应之道。 

第二阶段将会是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深水区,因为凡是需要修订相关法规才能推动的事项,通常开放的效益固然显着,却也是争议性较高的问题。例如国际医疗服务的自由化,非但涉及医疗机构的体制改革问题(如开放投资、公司化),更与国际医疗人才的就业、保险法律服务,甚至于“出入境管理”的改革有关。过去桃园国际医疗专区经多方论战后以失败收场,可见其阻力之高,不可低估。 

如何在自由经济示范区中加以化解,以避免重蹈覆辙,才是真正的挑战。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