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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500元洗衣10元 八旬老翁诉请离婚

www.fjsen.com 2013-03-27 09:4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84岁老翁抱怨80岁妻子“死要钱”,做爱一次500元(新台币,下同)、洗衣一件10元,他无法再忍受,诉请离婚;老妻称丈夫不给生活费,她得下田才能养活自己。法官认为结婚超过一甲子很难得,夫妻应珍惜难得缘分,不准离婚。

老翁得知判决气得说:“会继续上诉。”他说真的受不了,夫妻早已没有互动,要如何继续生活?他要让法官了解,一定要离婚才罢休。

老翁与妻结婚63年,三十多年前分居,两人住处紧临,每天仍有来往。老翁说,妻子视钱如命,分居前他要和妻子做爱,妻要求一次500元,洗一件衣服也要10元,几乎什么事都要钱,两人为钱常争吵。

老翁表示,四年前他到田里工作,突然晕倒,邻居救他并告知妻子;但妻子根本不理,也没关心,让他心寒。加上妻子常打他,他再也受不了,提离婚之诉,后来因心软撤回。

老翁说,当时他与妻子协议,不可再伤害他,未经许可不得擅入对方房间,但妻子未遵守,仍常打他。去年二月妻子拿扫把猛打他的背部与小腿,他到医院验伤、控妻家暴,决心离婚。

老翁的妻子否认做爱、洗衣都要收钱,也没有常打丈夫。去年二月争吵,是因为丈夫不给生活费,她一把年纪还得下田种西瓜养活自己;丈夫却到田里偷她西瓜,还到外面玩女人,她气不过拿扫把不小心勾伤丈夫手指头。

一审打到二审,法官都未判离。法官说,人生不过数十寒暑,一甲子婚姻很难得应珍惜,夫妻因细故争吵,未达到不堪同居之虐待,不准离婚。全案可上诉。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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