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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冲动惹大祸 18岁男子性侵14岁少女被诉

www.fjsen.com 2013-03-27 09: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姓男子酒后“性欲高涨”性侵14岁少女,后来向少女和她的家人下跪道歉,少女家人坚持告到底;新北地检署虽然认为他“一时失虑”,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起诉书指出,18岁陈姓男子疑似爱慕朋友的14岁女友,去年11月22日晚间11时许,开车到三重区接少女下班,藉口“还车”给载她到朋友家喝酒,少女觉得下班放松一下,没有拒绝。

陈和少女等多人在客厅喝酒、聊天直到凌晨2时许,陈的朋友相继进房睡觉,少女则不胜酒力躺在沙发休息。

陈一时性欲高涨,强脱少女衣服,少女惊醒发现,不断阻挡并说“我有男朋友了”、“你在做什么”。

陈不顾少女苦苦哀求,仍将她强压在沙发性侵,事后若无其事开车载少女回家。

少女回家后,常呆坐房间内不肯上学,甚至自残,经母亲追问说出被陈男性侵,报警处理。

陈在检方开庭时承认犯行,忧心忡忡的问检察官“我会被罚得很重吗?”后悔一时冲动可能得坐牢。

事后陈向少女和少女母亲下跪道歉,但少女母亲要求100万元新台币才愿意和解,陈无奈说“我没钱”。

检方认为陈男一时冲动才性侵少女,犯后悔悟但没有获得被害人原谅,依法起诉,建请法官量处适当之刑,以资惩戒。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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