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坚持“公投” 江宜桦:民调不能当决策最高依据

www.fjsen.com 2013-03-27 07:2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核四议题成“立院”质询焦点,“行政院长”江宜桦(左)昨天到“立法院”备询,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右)送废核的衣服,希望江宜桦倾听民意。

东南网3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核四争议,台北市长郝龙斌建议以民调作为指标,若民意长期趋势没变,可通过更快速的方式决定核四停建或续建;“行政院长”江宜桦昨天在“立法院”答询时说,当局不会因为一个民调就决定公共政策的存废,“民调是要作为参考,但不能作为决策的最高依据。”

民进党“立委”黄伟哲昨天质询江,郝龙斌建议立即停建或采民调解决核四争议,是担心若“公投”未过门槛,但赞成与反对停建票数却相当悬殊,当局将面临难题。

江宜桦答询说,这场景是许多人担心的结果,但经若干个月努力后,“公投”票数会不会过半、支持与赞成票数各有几成,现在没人敢讲、也没人能打包票。

他说,若只以昨天的民调就说不用办“公投”,“我倒是要反过来问,哪个公共政策是这样做的呢?”

江宜桦表示,当局有义务把关于核四的正、反资讯都厘清并公布,供全民参考,并鼓励全民重视“公投”、站出来投票;比起由“政院”直接宣布停建或由“立院”通过决议取代民意,“‘公投’比较有正当性”。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