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应先确认安全再“公投”
www.fjsen.com 2013-03-26 15:47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今日民进党内及国民党内皆出现“反对‘公投’、立即停建”的声音,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倘若核四的安全性得不到专业上的确认,即无举办“公投”的理由。“反对‘公投’、立即停建”这样的主张,反智且反民主。 国民党与民进党不能只站在2014及2016的选举算计上看核四停续,必须站在安全抉择与历史责任的高度来看核四“公投”;而“公投”,应以确认核四安全为前提。 社论摘编如下: 台湾《联合报》2月23日曾发表社论,题为《专业与政治:核四问题的两个面向》。文中指出:应先在专业上确认核四的安全无虞,始有循政治途径举行“公投”的必要;但倘若在专业上不能确认核四的安全,也就没有接续“公投”的问题了。 当时,江宜桦在兵荒马乱中决定核四停续诉诸“公投”,但未交代应否对核四安全先作确认,因此遽而发表在8月举行“公投”;如今则宣示,将在4月2日由外部专家对核四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体检并作出确认,预计需时半年,也就是至少到10月始有结果,可征先前所称8月“公投”,并未计入此确认计划。现在,核四之专业确认与政治“公投”,已可回到本报2月23日社论所建议的程序。 核电的辩论,大致可分两种立场。一是无论如何皆反核电;二是在核安的前提上,支持维持核电。也就是说,关于核四的辩论,不会出现“即使确认不安全,仍要核四上路”的第三种立场。因此,若不能先确认核四的安全性,即无诉诸“公投”的基础。这似已是“行政院”如今所持立场。 核四的停续,非但涉及近4千亿(新台币)的投资是否空掷,更牵涉能源转型的安全策略抉择,对台湾命脉影响之重大不容低估。因而,核四的安全若未经确认,负责任的当局当然不可率尔诉诸“公投”;反之,倘核四的安全在专业上能够确认,负责任的当局亦不可不尽其努力,对社会作出明确交代。毕竟,社会上仍有支持“核安电”的民意,亦即“在核安前提下,支持核电”。 倘若核四的安全性得不到专业上的确认,即无举办“公投”的理由。不过,现今的问题却是,即使获得专业上的确认而诉诸“公投”,但有人认为“公投”亦未必能解决问题。因为:一、专业确认的结果,必仍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二、核四已成政治问题,也已成了没完没了的问题。 因此,在民进党内及国民党内皆出现“反对‘公投’、立即停建”的声音。但这样的主张,却是反智且反民主的。一、尚未确认核四安全与否,即主张停建,这是反智;二、如此重大议题而不诉诸“公投”,这是反民主。 所以,我们认为,“公投”仍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核四问题的处理程序仍应是:一、先在专业上作出安全确认。二、如果确认不安全,即不必举行“公投”。三、如果确认安全,再举行“公投”。 假设确认安全而举行“公投”,即应全力冲高投票率,使之跨越“投票率必须过半”的门槛。因为,有些“核安电”的支持者认为,降低投票率,使投票率不过半,即可否决停建之议,而达成续建目的;但这在政治上可能是最坏的结果,也给了主张停建者升高抗争的理由。接下来,倘投票率过半,而得到停建的答案,这毕竟是民意的抉择,也是全民必须共同面对的未来;反之,倘若得到续建的答案,虽不可能使反核者就此偃旗息鼓,但毕竟亦使主张“核安电”的民意得到伸张。 因而,我们对于国民党与民进党内“反对‘公投’、立即停建”的主张不以为然。因为:一、“公投”是以在专业上确认核四安全为前提;二、核四无论停续存废皆是重大无比的议题,除了交给“公投”决定,国民党及民进党皆不能擅自使之续,也不能擅自使之废。 倘经确认核四安全(毕竟天下仍有“核安电”,核一二三即是),接下来就要辨明国民党及民进党在核四停续上的政策立场。因为,核四停续可谓是影响台湾未来荣枯兴衰的无比重大的安全议题,这是一个必须辨明历史责任的政策抉择;但在“公民投票”后,“公民”即消失在人群之中,未来若要追究历史责任,只能责问应当承负责任的政党。也就是必须经由公投的辩论过程,让各政党的政策立场留下纪录。 国民党与民进党不能只站在2014及2016的选举算计上看核四停续,必须站在安全抉择与历史责任的高度来看核四“公投”;而“公投”,应以确认核四安全为前提。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3-26]台联党:核四已成国民党2016年初选的前哨战
- [ 03-26]江宜桦:核安专家进驻核四厂 4月将公布名单
- [ 03-26]台行政部门官员:民进党反核四要先跟人民谢罪
- [ 03-26]基隆市议会要求停建核四 连署人包含国民党议员
- [ 03-26]江宜桦邀北北基首长餐叙 承诺核四公投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