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印象 > 正文

“艺术银行”,让民众和艺术家一同狂欢

www.fjsen.com 2013-03-26 15:37  林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巡回展出能让新人新作脱颖而出。(资料图片)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26日讯(驻台记者 林娟) 有些人虽拥有非凡的视觉艺术创作才能,却因无缘得遇伯乐或无处展示作品而一直籍籍无名;有些人对艺术品挚爱深切,却苦于囊中羞涩而只能往家里的墙上贴些名作的复制品;有些公共场所因缺少艺术创意的点缀而显得苍白寡味让人无心流连……这种种遗憾在台湾有望被一项叫“艺术银行”的计划弥补。

昨天是台湾的“艺术节”,“文化部部长”龙应台召开记者会,宣布酝酿已久的“艺术银行”启动,台当局本年度投入7000万元(新台币,下同)预算,其中3500万元用于购入台湾本土人士创作的优秀视觉艺术作品,再将作品租赁给政府机关、公共空间、企业或私人用于陈列、装饰等,以此奖掖艺术创作,促进艺术发展,活络艺术市场并培育艺术创作人才,推动艺术品的租赁流通,吸引岛内外支持和欣赏台湾的艺术创作。

自从嘉士得、苏富比拍卖公司从台湾撤出后,香港变成华人艺术品市场拍卖的总部,再加上近几年大陆画作市场崛起,台湾画廊渐渐被边缘化,台当局该如何解决艺术家发展空间被压缩的问题?龙应台主导的“文化部”调研筹划,最终祭出了“艺术银行”这一招。

在昨天的记者会上,龙应台告诉记者,“艺术银行”的动念始于多年前一次对美国驻外使馆的参观,“进入官邸的第一件事是被带到美国本土艺术家作品的展示墙前,那些作品在全球各美国使馆里巡回展出,为的是让人们有机会了解美国的艺术创作”。此外,机场、火车站、候诊室、酒店大堂等公共场所也都是极佳的展示地,而作品的流通和展示对艺术家的成长非常重要。

台湾“艺术银行”的主要功能便是促进艺术作品的展示和流通。“用‘政府’的预算购买具潜力但未成名的创作者的作品,让它们进入公共空间,这是一个‘一石三鸟’的构想。”龙应台说,此举可以让无名画作进入社会从而也进入市场,增加曝光度,得到被收藏家或策展人发现和收购的机会,进而激励创作,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艺术作品在各公共空间展示也就使艺术参与了普通民众的生活,让人们无需购买门票就可以近距离欣赏艺术,其目的是使“公共空间都变成美学呼吸的空间”,从而提高民众的艺术素养。

据了解,台湾“艺术银行”启动的同时,作品征集活动也全面铺开,艺术家们可以在网络上申请。创作者不限年龄但需为台湾本土人士;作品不限题材,但以反映台湾多元文化特色的风格化作品为首选。该项计划由台湾美术馆执行,作品经初审、复审后,再由采购评选委员会评选定案购入,平均购入价为10万元,作品依购入价格订定租金费率,平均费率为购入价格的0.4%。作品租期最短3个月,最长1年,制定这样的租期规划是方便管理和流通。在“艺术银行”计划推行的第一阶段,所征集的作品将在台湾各公共场所展示,第二阶段陆续进入各私人企业供其营造艺术空间。同时,执行部门还将开辟相关网站,打造一个由“艺术银行”提供内容的网上美术馆,供所有网民欣赏。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