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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小姐钓凯子 钱都汇进助理教授账户内

www.fjsen.com 2013-03-26 10: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谢姓男子花1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让酒店小姐冲业绩、整形,事后发觉可能当了“火山孝子”;检警获报查出他的钱都汇到毕姓助理教授帐户内,依诈欺罪嫌起诉毕,但毕喊冤“我也是帮忙在酒店上班的女性朋友”。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毕姓助理教授年收入超过百万,没必要为小利犯法;毕缴水电和电话费都用相同帐户扣款,若知帐户会被用来存诈骗所得,应不会提供,更不会不避讳地亲自领钱,判决毕无罪。

谢姓男子2010年底到台北市酒店消费,爱上酒店小姐“小爱”,对方说欠钱才到酒店上班;他花二三十万元帮忙冲业绩,没多久小爱离开酒店。

“小爱在三、四个月后打电话给我。”谢姓男子说,和小爱再度相逢时,小爱又说欠40几万元才到别家酒店上班,他再帮她冲了30万元业绩,没想到小爱第二度搞失踪。

又过四个月,小爱再来电称前几个月遭人控制在大陆,如今她返台又去酒店工作;谢姓男子为了见小爱一面,再到酒店消费,还给她零用钱花。

前年七夕情人节,谢姓男子约小爱见面,她却打电话说“我被车撞了!”谢心疼小爱车祸,给她数十万元,又听她需要90万元到韩国整鼻子,再贷款帮忙;直到小爱不接电话,他才觉得被骗。

检警调查,谢汇出的款项都进到某私立大学毕姓助理教授户头,怀疑毕也是诈骗集团成员。毕喊冤是任职酒店的好友“陈婉婷”需要户头收款,他出借帐户帮她;他两次到提款机领钱给陈女,不知道对方是诈骗集团。

检方认为毕应知道酒店女子交往繁杂,也应了解领出来的钱可能是诈骗所得,认定他共同诈欺,依诈欺罪嫌起诉。但合议庭相信毕的话,认定毕受骗,是被害人而非诈欺共犯。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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