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印象 > 正文

台湾成立首家“艺术银行” 推广本土艺术品

www.fjsen.com 2013-03-26 08:32  林连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艺术银行”的“一石三鸟”

与一些美术馆购藏艺术品重于 “馆内”典藏性质不同,“艺术银行”重在艺术品的“馆外”流通,要把艺术品置放于公共空间,让更多的人来认识、欣赏。走在台北一些公共空间、对外开放的公部门以及企业内,都有艺术品布置。“但好多都是名品的复制品,为什么我们不用鲜活、有创作者的手在上面留下真实情感的本土艺术品呢?”支持本土艺术家,是龙应台实施“艺术银行”的初衷之一。

而公部门和民间企业,以及很多星级酒店等,也有这方面的需求,现在,可以不需花大钱买艺术品,便可装饰或美化空间,在“艺术银行”把关下又大幅降低了遇上“假货”的几率,诱因不小。

另外,这些作品可透过在公部门办公场合、机场、饭店大厅等公共空间的展示,打开艺术大门,召唤民众“没有门槛”的接触、呼吸,提高民众美学修养。

龙应台昨日表示,艺术银行的租赁业务,第一阶段要争取的客户对象主要是公家机关,她透露也有民间企业家表达承租意愿;而“文化部”也将多争取预算挹注,对于“艺术银行”的前景,她表示看好。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