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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住户烧炭破门而入 大楼管委会总干事免赔

www.fjsen.com 2013-03-25 10:5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楼管委会蔡姓总干事接获住户通报,13楼有火光,蔡敲门没人应,因闻到疑似烟味,马上报警会同里长及锁匠破门,发现柯姓住户没事。柯控告总干事损害他的家宅隐私权、居住安宁权、人格权与财产权,求偿包括门锁修复费和精神慰抚金共12万元(新台币,下同),法官判决免赔。

柯姓住户向法官说,2010年5月31日晚上9点多,总干事向警方谎报,他在家烧炭自杀,再放任社区主委找锁匠破坏他家大门门锁,强行入内,总干事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包括损害他行动与意志的自由权、家宅之隐私权、居住安宁之人格权及财产权。

总干事说,当晚有一名中年妇人跑到管理室,通报柯姓住户房子有火光,他到楼上查看,敲门无人回应,并到顶楼排烟孔闻到烟味,绝非故意谎报柯姓住户疑似烧炭自杀,如有谎报,愿意接受测谎和法律制裁。

法官认为,总干事基于社区管理人员、维护全体住户生命财产安全职责,向主委报告后报警,并无故意或过失。总干事的报警行为,和锁匠开锁结果,并无相当因果关系,因此柯姓住户向总干事求偿,无理。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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