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路口拦车跪卖玉兰花“太over” 议员要求改善

www.fjsen.com 2013-03-22 09:3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经济不景气,路口穿梭车阵兜售玉兰花民众愈来愈多,甚至还有业者下跪博取同情。

东南网3月2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经济不景气,重要路口上趁红灯车辆停等空档,穿梭车阵兜售玉兰花的人,出现频率也愈来愈高,近日甚至还有业者下跪博取同情。但突兀举动不仅让驾驶人感到不舒服,在号志变灯空档,还有发生事故可能,议员要求改善。

北市交大副大队长林基田表示,下跪个案“太Over”,已要求大安分局提醒违规人,“只要员警再看到就开单告发”;至于其他情形,基于微罪不罚,会以劝导为主。

“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83条规定,民众只要在车道、安全岛上散发广告物、宣传单,不听劝阻就可开罚300至600元新台币罚锾,在车道上贩售玉兰花也在规范范围。

但“玉兰花条款”规定上路6年来,在基隆路、市民大道、忠孝东路等重要干道路口,还是时常可见类似违规,近日在“忠孝东-光复北”路口,甚至还有一名年轻贩售玉兰花男性,逢车就下跪叩拜,希望博取同情,但礼数太超过,反让驾驶人反感,并向本报反映。

议员陈彦伯调阅资料后也发现,虽到处可见拦路卖玉兰花,但北市去年全年,在道路上因兜售玉兰花遭举发件数,仅83件,平均一周还不到2件;全年因发送宣传单遭举发件数更只有51件,平均一周连1件都不到,近3年举发件数也是大幅下降。

陈彦伯表示,民众在马路上贩售玉兰花,不仅易发生交通意外,也增添其他用路人交通危险,要求市府加强取缔。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