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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先判再补判决书 “立委”要“司法院”检讨

www.fjsen.com 2013-03-21 11:1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委”王惠美昨天质询“司法院”官员指出,不少法官习惯先宣判再补写判决书,耽误卷证送达执行时间;英国商人林克颖就是利用这样的空窗期脱逃,“司法院”必须检讨流程,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林克颖酒驾撞死送报生,法院去年7月26日将林判刑4年,但台北地检署执行科8月27日才收到卷证和判决书,林克颖早在8月14日易容脱逃。

“司法院”表示,林克颖案有部分犯罪事实在高院确定,有部分可上诉“最高法院”,8月9日当事人收到判决书,20日上诉期届满,高院在21日将确定部分(酒驾及过失致死罪)移送高检署,并未拖延。

王惠美指出,法官判决后拖那么久,卷证还没出门人早就跑掉了,“照理说,法官宣判时,判决书就应该出炉,但实际上很多法官是判决主文先出来,事后再补写判决书,民众观感很差。”

“司法院秘书长”林锦芳表示,法官宣判后可在14天内作出判决书再送达。但有检察官反驳,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官裁判宣示“当天”就应将判决原本交给书记官,书记官“7天内”应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检方指出,法院判决后,卷证和判决书至少要1、2个月才会送到检方执行,这么长的空窗期,被告当然会跑掉;检方收不到卷证,无法通知境管及执行,法院移送卷证流程最好快一点。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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