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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违法捕鱼被禁捕 全身淋满汽油企图自焚抗议

www.fjsen.com 2013-03-21 11: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花莲县胡姓渔民因违法捕魩仔鱼,恐遭县政府处罚禁捕5个月。昨天下午他在县政府弥勒佛像前,企图淋汽油自焚,但被拦阻;胡姓渔民哭着说,他有4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贷款,没办法捕鱼的话,生活无以为继。不过胡激烈的手法,触犯了公共危险罪。

农业处渔牧科长黄耀兴说,胡姓渔民去年11月在花莲七七高地外海,距岸0.38海里处捕魩仔鱼,违反花莲县魩鱙渔业管理办法,县府依法收回渔业执照1个月;今年2月间胡又前往捕捞魩仔鱼,5度遭海巡队在盐寮、矶崎等海域查获,县府依行政程序法通知他7天内到县政府说明,未料胡昨天出现在县府广场外,全身淋满汽油,企图点火自焚。

“你来干嘛啦?”胡姓渔民昨天见到妻子赶来,声泪俱下表示,2月份前往捕鱼被抓后,渔牧科禁止他出海5个月,但自己买船、手叉网等设备已背负400多万元贷款,女儿还在念书需要花钱,“不能出门捕鱼,等于断我生路”,才跑到县府门口要自焚。

黄耀兴说,胡姓渔民2月出海捕鱼被抓一事尚在调查中,未做出最后处分,但胡误解行政处分已确定,以自焚抗议,令人遗憾,县府仍将依当事人陈述意见,尽力给予协助,期盼在合理、合情、合法情况下,基于照顾渔民立场,做出最妥适的处理;花莲警方表示,胡姓渔民触犯公共危险罪,昨晚函送花莲地检署。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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