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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NCC主委”:媒体通过整合成长才可能纳管

www.fjsen.com 2013-03-19 08:2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天针对“广播电视垄断防制及多元维护法草案”首次举行说明会。“NCC主委”石世豪表示,外界对法条有些误会,通过整合而成长的业者,才可能纳入管制。

但业界仍质疑新法“惩罚”表现良好的业者,公民团体也认为“NCC”空有原则却无法管理。代表旺中集团旗下中视的律师叶庆元说,台湾媒体“没有垄断疑虑、只有过度竞争”,呛石世豪“根本没有立法必要”。

石世豪昨天亲自上阵说明会,花一个多小时“畅谈”立法原则,但业者只能每人每次发言五分钟,登记发言的业者也不多。凯擘、中嘉、台湾宽频TBC、台湾大、中天、壹电视等业者及卫星公会、有线宽频产业协会等公协会几乎到齐,挤爆现场。“NCC”规划周四再举行一场说明会。

石世豪强调,外界有些误会法条的意义,如果媒体自己内部成长,可以跨业其他媒体;或是电视频道做得好,将收视率拉到超高,又自己成立频道成为家族,“不是本法管制对象”。

他表示,整并等于减少了消息来源,“NCC”要确保资讯来源和意见管道的多元性,通过整合而成长的业者,才可能被纳入管制目标。

不过,台湾记者协会会长陈晓宜批法令“空有框架”,门槛订得太高,就算所有频道合并也不会达到红线,根本是保障垄断。

中嘉网络法务长刘建志指出,虽然石世豪强调“不整并媒体、内部成长者不受反垄断法令限制”,但业界看法条文字却不是这样的意思,“NCC”应该更明确地公布新修正的法令。

业者指出,“NCC”虽说做得比较好的业者不受限制,但达到一定上限时,不能卖也不能买,等于做得好的频道业者万一想卖,得把自己搞烂,“这是反过来惩罚业者吧!”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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