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盐腌人头分尸案 法医怀疑凶嫌为诈理赔装意外

www.fjsen.com 2013-03-18 07:2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分尸案凶嫌不仅盐渍割下的头颅,还疑似将头颅冰存。法医石台平表示,若非冰存可能已腐烂,从头颅外观推测,陈女的死未必出自凶杀暴力,不排除自然死亡后,凶嫌为图保险金,制造他杀意外分尸。

石台平说,就算致命伤在躯干,临死前反抗、挣扎,头部多少会有伤口,但陈女头颅一点小伤都没有,“以凶杀案来说不寻常”。

陈婉婷有毒瘾,生前身心状况不佳,石台平表示,在遗体没有完全发现的情况下,目前仍不能排除她可能因病、吸毒过量或自然衰弱死亡,分尸的凶嫌可能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处理遗体,或觊觎保险金,才将遗体分尸,造成遭谋害死亡的意外。

他指出,陈女如果不是自然死亡而是遭谋害,分尸的可能动机,就是方便冰存灭迹。

“陈婉婷的死,应与熟人有关。”石台平说,以陈婉婷的生活背景,应不致与外人结怨,除了二哥为她投保的庞大保单,没有其他财产,这样条件单纯的被害人,应不至有陌生外人要置她于死。

他表示,蓄意凶杀会将尸体藏到极隐密处,不可能还写信、纸条告知警方头颅位置与死者身份。可见弃尸者与死者熟识,还有感情。

死者陈女二哥目前被列为嫌疑犯,石台平认为无论是否参与,与死者同住且为她保险的二哥多少对本案知情。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