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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吁通奸除罪化 引发话题造成热烈讨论

www.fjsen.com 2013-03-15 09:1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会昨天由“法务部”报告“人权报告推动办理情形”,据转述,报告后“文化部长”龙应台发言指出,台湾目前仍有通奸罪,让她与岛外人士讨论时感到“尴尬”。

龙应台认为,“通奸罪”是落伍的法律,“法务部”应该严肃面对“通奸除罪化”的课题。

面对此“尴尬”话题,“行政院长”江宜桦未直接回应,仅概括回应相关人权讨论,应思考各界意见,有责任突破,加大力道改变既存障碍。

台南市副市长颜纯左接着指出,结婚后身体权究竟属于对方、还是属于自己?因刑法还有妨害性自主罪,即使夫妻间强迫对方发生性行为仍会触犯强暴罪,若一方没有意愿,另一方不能去外面找吗?若去外面找可能构成通奸罪,法律是否有所保护?

“政务委员”罗莹雪表示,先进国家和地区多无通奸罪,但台湾妇女团体对废通奸罪与否意见两极,一方认为若无通奸罪,一旦另一半外遇,将失去打离婚官司、或使另一半“回头”的利器。

另一方则指通奸罪多是“女方告女方”,认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此事宜理性讨论,仍赖“法务部”多与妇女团体沟通、建立共识。

龙应台说,台湾目前仍存在“通奸罪”这种“落后的法律”,让她相当不以为然。她认为每个人都有身体自主权,“这是什么时代了?难道要靠警察去敲门、侦探录影来维持你的婚姻吗?”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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