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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院”纠正“矫正署”、台北监狱、云林监狱

www.fjsen.com 2013-03-14 09:3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监狱传出邱姓受刑人服刑期间,遭同房狱友性侵害,北监违反规定将邱姓受刑人转往云林监狱服刑,让受刑人家人探视不易,又违法对其施用脚镣及手铐二种戒具长达三周。“监察院”通过“监委”高凤仙调查报告,纠正“矫正署”、台北监狱和云林监狱。

纠正文指出,台北监狱违反监狱内分界监禁规定,将初犯判刑1年10个月邱姓受刑人与数犯重罪,应执行无期徒刑的张姓受刑人,分配同房舍,导致邱姓受刑人多次遭到张姓受刑人性侵害,有严重违失。

纠正文说,张姓受刑人见邱姓受刑人年轻可欺,得知邱某睡前服用精神管制药物,沉睡不能反抗,要求邱某调睡床位在其旁边,对邱某进行4次性侵害行为。

纠正文指出,北监违反规定将邱姓受刑人移监到云林监狱,使邱姓受刑人家人探视不易,影响情绪。云林监狱也违法对他施用脚镣及手铐两种戒具,收容在镇静室,时间长达3周,侵害受刑人人权。

纠正文说,2010年起到2012年11月止,“矫正署”所属各监狱受刑人在监内遭到性侵害案件达26件,台北监狱13件,显见防范狱内性侵害事件待各矫正机关具体落实。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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