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遭恐吓半年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无法阻我揭弊

www.fjsen.com 2013-03-12 11: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市议员应晓薇疑因揭发双子星案、龙山寺商场沦为流莺窟等,遭人电话威胁“不要断人财路”,上周座车车轮更遭刺破,因而托司机报警。市刑大大队长黄明昭表示,目前派有一名随扈保护应安全,勤务派遣已3个月。

万华分局莒光派出所指出,应的司机并无正式报案,仅委托找出破坏者,疑似事发现场的“青年服务处”,由于监视镜头对内拍摄,没有照到毁损过程,轮胎毁损原因不明。

应晓薇“青年服务处”指出,7日在西藏路125巷内办活动,服务处的休旅车车轮却破损,担心是有心人士所为。

应晓薇说,她半来陆续揭发龙山寺商场沦流莺窟、双子星案内幕等,经常接到电话威胁“不要断人财路”、“走在路上小心点”,甚至还托人传话,开口挑明问“要多少钱,就不要再管这些事情”。

她说,半年来感到个人及家人受到威胁,男友已帮小孩请了保全,以保护小孩在外安全。前阵子更有不明人士开着车,一路尾随她。

她强调任何威胁、利用、恐吓都不可能左右她问政、揭发弊案;她不容许任何不法业者、空壳公司,践踏台北这块土地。

警方表示,应晓薇因时常接到无声电话骚扰,申请随扈保护,刑大讨论后,认为有安全疑虑,因而编排随扈。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