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印象 > 正文

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两岸不排除签任何协议

2013-01-24 15:50  林连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海峡导报1月24日讯(驻台记者 林连金)“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未来重点在服务,会优先选择台商或台生聚集的城市。”昨日上午,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主持海基会年终记者会时,对于媒体关注的两会互设办事机构,作出上述表述。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副秘书长马绍章等人出席记者会。 林中森:海基会优先在台商台生较多城市设点

林中森表示,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互设办事机构,双方都有共识,也都在各自紧锣密鼓研议当中,近期双方会开始业务沟通,但相关细节目前仍未规划完成。

他说,海基会的功能主要是服务,未来在大陆设点,会依需求导向,优先选择台商、台生较多的城市。

林中森进一步表示,有关两会互设机构,海基会参议,但仍由陆委会主导。对于岛内旅游业界呼吁,希望海基会与海协会互设办事处时,一定要提供接受大陆民众申请入台证的功能。林中森昨天低调不愿针对性回应,只表示希望服务的功能愈强愈好。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日前访美时,对于两岸文化教育协议表示,希望双方能够从研究商签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具体协议入手,及早取得突破。林中森回应说,只要共识形成,就会签署协议,不排除任何协议的签署,不过有个优先顺序,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经后政。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