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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目无法纪 只有政治利益

www.fjsen.com 2012-12-05 15:43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民进党对张花冠的强力维护近来引发诸方反对意见。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凡民进党人被起诉、遭判决,抗议“司法不公”、“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几乎成为这个党的标准行为,他们心中根本没有法律,只有政治利益。

评论摘编如下:

政党对党员的行为规范,党纪理应严于法律,因为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党欲受民众爱戴、拥护,其党员行为岂能只合乎最低标准?

譬如家庭中对子女行为的要求,不能等他们被法院判有罪,才发觉或承认子女犯错。政党仿如家庭,一旦发觉子女行为不当,就该纠正甚至处罚,以免他们继续沉溺在错误中。

国民党籍的南投县县长李朝卿,民进党籍的嘉义县县长张花冠,都被检察官以贪污罪起诉,但两党的做法不同──李朝卿立即遭“停权”党纪处分,民进党对张花冠则强力维护,表示“没有党纪处分问题”,因为法院还没有判决张花冠有罪。

为了声援张花冠,民进党前后任主席蔡英文和苏贞昌,同声批判司法;蔡英文认为“不排除有政治因素”,苏贞昌则怀疑检调“摆乌龙”。与此同时,党内同声附和者四起,都说张花冠是“清白”的。

凡民进党人被起诉、遭判决,抗议“司法不公”、“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几乎成为这个党的标准行为,甚至发动群众包围地检署、法院,呼口号,丢鸡蛋,日夜啸聚不散。苏治芬案、陈明文案就采用这个模式。未来张花冠若被收押,不无可能照例办理。

陈水扁贪污证据明确,有几个案已三审定谳,但民进党从没有说过“陈水扁犯法”;绿营支持者一谈到扁案,就说这是“司法迫害”、“政治迫害”。他们心中根本没有法律,只有政治利益。

法治是民主的基础,不遵法治,就无民主可言。张花冠被起诉,民进党犹百般维护,“民主”、“进步”,这个党有吗?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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