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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在台湾:合法也可能吃官司

www.fjsen.com 2012-11-06 15:40  人民日报海外版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来说两句

“人肉搜索”应符“社会公益”

“人肉搜索”除了惩恶,也有扬善的案例。

今年3月,有岛内网友拍到孝子抱母求医的照片,感动无数网友。网友为此发起“人肉搜索”,给“孝行哥”送去慰问信,也让孝和爱的故事在岛内传递。

“人肉搜索”合法化正是基于其对公共利益的正向力量,然而,对“人肉搜索”合法化的争议也一直存在。可能会带来潜在的网络暴力,或是对个人隐私的伤害等,都是不容回避的负面因素。

台湾最新的一个事例是,有游客将一名男子虐待浣熊的视频贴上网,引发网友“人肉搜索”,并有网友声称要剁掉该男子的手。正义的背后,隐藏着不同程度的暴力,万千网民的心理也难以琢磨。如何用法律法规提前规范、防患未然?

10月正式实施的“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网络上常见的“人肉搜索”,如超出公共利益范围,就可能要吃官司。具体来说,就是规定有关“脸书”、博客等张贴他人照片的行为,必须限制在社交活动或家庭生活的范围内。

对此,台湾法律学者赖素如表示,“个人资料保护法”中对于超出“社会公益”部分的规范,实际上就是规定了“人肉搜索”不可以怎样,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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