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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购地案 陈水扁吴淑珍免赔4亿新台币

2012-06-23 12: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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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3日讯 综合台媒6月22日报道 陈水扁、吴淑珍因龙潭购地案受贿被判刑11年定谳,台湾科学园区管理局向扁珍等人求偿4亿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扁珍未参与议价,且购地预算曾遭“立法院”删减,判科管局败诉。

科管局以达裕公司通过佣金名义,行贿扁珍及科管局前局长李界木、“白手套”蔡铭哲,促成科管局向达裕公司购地,让科管局多付4亿元,因此向扁珍、李界木、蔡铭哲及达裕公司辜成允提出民事诉讼,求偿4亿元。

台北地院援引扁珍的刑事确定判决指出,陈水扁、吴淑珍、李界木、蔡铭哲仅积极推动龙潭购地案,但土地的买卖价金,扁珍等人未介入。

对于判决,原告方竹科管理局昨天表示,详细情况会等收到完整判决文才进行下一步动作,但仍不排除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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