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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术后留疤无法穿短裙 美眉获40万精神赔偿

2012-06-21 15: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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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夏天到了,不少爱美的女性,都会穿着清凉,无论是短裤或短裙,展现自己傲人的美腿。但日前有一名年约20多岁的年轻辣妹,原本有双自豪的美腿,不料却因车祸手术后,留下2道疤痕,让她不敢再穿短裙或短裤上街,女子事后向肇事者求偿医疗费外,并要求赔偿100万(新台币,下同)为精神损失。

这起女子因车祸造成腿部留下疤痕、造成她无法再穿着短裙或短裤上街而向肇事者求偿的案件,发生在2010年10月。家住台中市的20多岁刘姓女子,当时她搭乘方姓友人的机车,行经中港路与文心路口附近,遭到谢姓男子驾驶的汽车撞上,造成刘女大腿骨折,经送医急救后手术,分别留下4和5公分的疤痕。

刘女一状告上法院,一审认定谢男是在禁止右转的车道违规,依过失伤害罪判处3个月;谢男须赔偿刘女开刀治疗与之后的复健费用,包括医疗费和工作损失约17万元。但刘女车祸前原本有双傲人美腿,却因为车祸导致腿部肿胀如象腿,加上手术后留下疤痕,导致她无法再穿着短裙或短裤展现自我,再对谢男男提出100万的精神损害赔偿。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刘女主张有理,认为该起车祸造成刘女腿部受创,即便之后用美容方式处理,疤痕还是会留下,已造成刘女心理的伤痕与阴影。二审判定谢男须赔偿刘女医疗费、看护费、交通费和工作损失近13万元;对于刘女求偿的100万精神损失,考量谢男的经济状况,判定他须支付40万元费用,赔偿刘女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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