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夫林之尧(左图,翻摄自林之尧脸书)自认像影星“林志颖”(图右,报系资料照),上网诱骗翘家少女,强迫他们到应召站卖淫。 东南网6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自认像影星“林志颖”的马夫林之尧,上网诱骗翘家少女,谎称介绍高薪工作,实则强迫他们到应召站卖淫,少女不堪每天接客12小时,逃出报警。板桥地检署依违反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将林之尧等6名应召站成员起诉。 怨媒体用“不好看”的照片 据悉,林之尧辩称少女自己翘家,他只是受应召站首脑杜佳兴(55岁)之托找员工,且帮少女赚钱自立;林在警局看到新闻时,还抱怨媒体引用他“不好看”的照片,完全没有悔意。 起诉书指出,绰号“王哥”的男子杜佳兴,和妻子吴明慧(53岁)、女儿杜虹吟(27岁),长期在新北市经营“王哥”应召站,由妻女负责管控旗下女子,形成家族式色情应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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