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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川:为台湾医生大陆行医铺路

2012-06-10 13:32   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黄水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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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川和妻子黄凤兰

台海网6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杨思萍 实习生 肖美虹 文/图)年近古稀的台湾医师陈新川,多年来一直是两岸医疗交流的勇吃螃蟹者。1991年,他成为第一个来大陆读研究生的台湾医学生;2007年,退休后的他和妻子黄凤兰来到厦门开诊所,政策不允许,他便选择和大陆医师合营;在他诊所里看病的台商,能够使用台湾的健保报销,这在当时也是一个创举。

为了打破台商在大陆投资开医院的种种限制,多年来陈新川一直在努力。“台资独资办医院的2000万元资金门槛取消了,就是我争取来的!”近日,《关于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下发后,陈新川喜上眉梢,他说,以后还要为台湾医生们在大陆行医做更多的努力。

为台商争取到独资开医院资格

陈新川的诊所位于厦门祥店,店面不大,装修简洁大方,一看就很有“台湾味”,来这里看病的70%以上都是在厦台胞。过去,这间诊所叫“振谒”;最近改成“长国”,这两个名字都属于陈新川的大陆合伙人,因为按照规定,台资想要来厦门办医院可不是简单的事情,直到2011年,台资才被允许独资在大陆设医院,且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规格必须符合二级以上医院标准。

这和当年台商个体户来厦门创业的情形很像,由于拿不到营业执照,许多台商不得不和大陆资本合作,甚至有人借大陆亲戚的名字来登记,引发各种纠纷。“我当然也很想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我的诊所,不过我现在年纪大了,也无所谓了,只是希望后面来的台湾医生能够实现这个愿望。”

今年,在参加“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修改意见”座谈会的时候,陈新川就台资入厦开医院的资金限制提出了意见,“20年前就是这样的门槛,现在总该降低了吧!”幸运的是,他的意见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打破了台商不能独立当医院法人代表以及投资医院总额最低2000万元的门槛。

用服务赢来口碑和政策

陈新川的诊所没打广告,位置也不是最佳的,但在厦门的老台商中几乎是家喻户晓,之所以有这样的好口碑,是因为陈新川有一个小秘诀:除了提供优质服务以外,他还给大家提供能够带回台湾报销的发票,“这样一来,台商来我这看病不用担心花费,口碑自然打响”。

陈新川说,诊所的这项“特权”也是他经过辛苦的努力才得来的,而在此之前,就算是厦门长庚医院的发票要拿回台湾报销,也需要经过“公证”这一程序。

“我现在的心愿就是为更多台湾医生在大陆行医铺好道路,用服务建立好口碑,再争取政策的支持,相信这条路会越走越顺的!”如今,几乎每个月都有来自台湾医师公会的医师来到他的诊所参观交流,他也不吝把好的台湾医师引荐到大陆来。最近,他就把台湾肿瘤学权威洪明奇介绍到厦门大学来讲演,并希望能促成他与大陆科研单位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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