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再出招 囤积居奇刑度拟提高

2012-05-31 15: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东南网5月3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台“行政院”今(31)日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审议。除了提高非法行为罚金外,也修正法律文字,预防犯罪死角。

该修正草案对意图抬高交易价格,囤积粮食、农产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饮食物品,还有种苗、肥料、原料或其他农业、工业必需之物品;无正当理由不拿到市面销售,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意图影响交易价格散布不实资讯者,亦同。

由于该条文无法将一切民生必需用品及各种行为样态都纳入规范,“行政院长”陈冲要求“公平会”及“农委会”后续检视“公平交易法”及“农产品市场交易法”是否也应配合修正,并要求“法务部”考量非属饮食类,也非专法可资规范的民生物资,有无必要加以因应处理。该修正草案将送交“立法院”审议通过后施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